2014年公路养护企业从业资质复审结果公示

24.07.2014  13:43

  根据原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规定》及《福建省贯彻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意见》,2014年有77家福建省公路养护企业达到从业资质复审年限。以闽交建[2010]33号文通知各企业申报复审资料,2014年4月我厅以闽交建[2010]33号文通知各相关企业申报复审资料,并于近期组织省公路局完成了复审。审查结果为:

  一、复审符合从业资质的企业70家。其中:

  (一)厦门市路桥机械有限公司等68家企业原定各类[级]资质均合格,按原有资质核发公路养护从业资质。

  (二)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1 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划转至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交通局以漳交办〔2014〕10 号文批复将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原所具备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全部转入福建省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三)漳州全和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原三类甲级资质养护业绩未达规定,核定改按三类乙级养护资质。

  二、7家企业不予通过复审。云霄县盛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漳州市公路局下辖的养护企业已改制撤销,另外加上福州市 1 家原属于县公路分局的养护公司和另1养护企业均未按时上报复审资料。该7家企业按规定拟不予通过复审,其原核发的养护从业资质证书将失效,不得进入我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养护资质。

  现将以上复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反馈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591-87077321)、省公路局养护处(联系电话0591-87078149)。

  附件:2014年公路养护企业从业资质复审公示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