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 加快推进公证改革
司法部召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 张军强调
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 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法制网哈尔滨7月18日讯 记者王芳 7月17日至18日,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国公证工作,分析当前公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证改革、发展、建设各项工作。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熊选国作工作报告。张军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研究解决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大气力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努力开创公证工作新局面。
张军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对包括公证工作在内的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强调:“要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善配套政策,深化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活力”,为公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和广大公证员全面介入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各个方面,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1400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军指出,公证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通行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做好当前的公证工作,要让社会知道公证、认可公证、信任公证、运用公证。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可以预防矛盾纠纷,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防控金融风险、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下大气力,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做精做优公证。“谁服务谁普法”,做好公证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以案释法,通过多种传播形式,广泛宣传我国公证制度。
张军强调,当前,公证机构体制不顺问题是影响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因素。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实践表明,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或者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公证体制改革早改早受益,不改无异于“慢性自杀”。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按照孟建柱同志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步伐。各地司法厅(局)一把手是公证工作改革第一责任人,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把本省各地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子压实,层层传导压力。凡是有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的省份,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分解任务、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执行好“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有关政策,妥善安排人员,确保队伍稳定。
张军强调,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申请人切身利益和公证事业形象,必须严管。近一个时期,有的地方陆续出现一些违法公证个案、甚至系列大案,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公证质量无小事,离开质量谈业务,只能是空中楼阁。大家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公证法有关规定,认真吸取教训,查补工作漏洞,切实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要抓好检查,建立违法案件主动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的案件情况和质量问题线索;检查决不能搞一团和气,必须有配套的奖惩制度,质量稳定、过得硬的要表扬嘉奖,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甚至违法公证要严肃问责处罚,点名道姓地公开通报批评,要把铁面检查的作用切实发挥好。要强化核实,公证员应对核实过程作相应工作记录,真正尽到勤勉合理的审查义务。要触及利益,加大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失信违法成本,决不允许“劣币驱逐良币”。要严管队伍,健全公证员执业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对公证员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公证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证员助理管理,界定、规范清楚公证员与助理的职责、权利、义务和保障等。要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同样重要,不可顾此失彼,要建立健全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凝心聚力,精诚协作。
熊选国在工作报告中对当前公证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强调,要扎实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加快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不断激发公证工作发展活力。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拓展创新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领域、涉外领域等方面的公证服务,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把办证质量关,强化问责,完善公证投诉处理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要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推进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推进信息互联共享,有效提升公证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公证文化建设,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崇法、诚信”的公证核心价值观,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培养职业尊荣,创新文化载体,努力打造公证特色品牌。
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毕宝文出席会议并致辞。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刘志强,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蒲增繁,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王双全,中国公证协会会长郝赤勇出席会议。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长、分管公证工作副厅(局)长,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各省(区、市)公证协会会长,司法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公证服务如何破解“同证不同速”难题
——司法部部长张军谈公证体制改革
新华社哈尔滨7月17日电(记者 王茜、梁书斌)同样的公证,在三种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却出现不同的办证周期。原因是什么?如何提高办证效率?如何破解“同证不同速”这一难题。司法部部长张军提出要从“根儿”上理顺——推行公证体制改革,对此记者进行了专访。
问:有人发现同样的公证在不同的公证机构,会有不同的办证周期,原因是什么?
答:某些公证在一些公证机构能够做到“立等可取”,并能保证质量。但相同事项同样的复杂程度在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一般需要三五天、七八天,甚至超过法定15个工作日的期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办证人员拥有公务员身份,没有绩效考核,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多了风险更大。长期以来习惯性的惰性思维,导致“门难进、脸难看”“一证难求,排长队”。更需要反思的是,从2000年提出公证机构行政转事业的改革任务到现在,17年过去了,全国居然还有将近三成的公证机构仍保留在行政体制这个“襁褓”中!
问: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在公证事业发展中作用有何不同?
答:2016年,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1399万件,业务收入47亿元。其中,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年办证122万件,人均办证415件;全年业务收入2.6亿元,人均8.8万元。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全年办证1178万件,人均办证1216件;全年业务收入40亿元,人均41万元。合作制公证机构全年办证71万件,人均办证2601件;全年业务收入2.1亿元,人均近77万元。从这些数据可以得出结论:在不同体制公证机构为社会服务所做出的贡献和业绩上,事业体制远远优于行政体制,合作制又优于事业体制;而同是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自收自支优于差额拨款,差额拨款又优于全额拨款。
问:为何还有公证机构是行政体制,多年来就是改不动呢?
答:首先,是司法行政机关不愿改。因为“管办合一”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钱在自己的袋子里,潜规则在起作用:人财物都可上下其手。其次,是公证机构不想改。拥有双重身份,既是公证员,又是行政干部,有多安稳?改制之后有压力,适应不了。说到底是“既要帽子、又要票子”,脚踩两条船,企图“两头占”,什么也不愿丢。再有,就是机构编制政策尚不到位,有的可能想改也难,或者是以上情况兼而有之。我认为,影响改革进程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主观方面思想认识问题是主要原因。公证机构改革,不改不行,改晚了也不行。再不推进改革,我们会拖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问:公证机构要怎么改?改成什么样?
答:要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在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上下功夫。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而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凡是有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的省份,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9月底,各地要把方案报到司法部,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方案也要尽快报到司法部。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要重点办好四件事
新华网哈尔滨7月17日电(明慧垚)今天,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指出,公证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要重点办好四件事。
熊选国强调:一要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目前,全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成,修订后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也已经颁布。接下来,要本着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成“五个数据库”(包括机构人员信息库、业务信息库、行业管理信息库、风险信息库、信用信息库)和“四个系统”(公证基础数据系统、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公证服务查询系统、公证征信查询系统)。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将于今年8月底试运行,公证征信、服务、数据系统将在今年底前建设完成。
二要推进公证业务信息化。目前,我国公证员总量是一万三千多人,这个数量与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相比,显得还比较少,一些地方“证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要向信息化要工作效能,向信息化要服务能力,向信息化要服务质量。
三要推进公证管理信息化。今年,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运行后,公证管理部门要使用实时传输技术,向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发布行政决策、行业规范、重要文件、紧急通知等,全面提升行业管理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同步推进,避免延误。同时,实现包括行政审批在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和行业管理工作线上办公,用网络联通各部门各环节的处理流程,方便各环节的审核、批复,提高管理效率。在公证质量管理方面,要探索尝试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远程监管办证质量,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范于未然。针对高风险的公证事项,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提示、规避。在公证宣传方面,向社会开放公证宣传平台,让公众了解公证、认可公证,善于运用公证手段来预防纠纷、解决矛盾。同时对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工作成效进行全方位宣传,树立公证形象,提升公证影响力。
四要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公证业务数据和信息是一个“富矿”,不应该让它们仅仅停留在公证卷宗上,堆砌在档案库房里,而是要依法妥善地加以发掘和利用。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的力度,加强与外事、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公证服务查询系统,开放给有关部门查询使用,同时实现与这些部门的数据互联对接,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