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直面公证工作改革三大问题 明确改革时间表

18.07.2017  09:45

      法制网哈尔滨7月17日讯 记者王芳 今天,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会上,司法部部长张军明确指出,“实践表明,实行灵活机制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或者合作制公证机构,公证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更强,发挥的作用更大。公证体制改革早改早受益,不改无异于‘慢性自杀’。

      据了解,自2000年提出公证机构体制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至今已有17年。目前,在全国3001家公证机构中,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仍有894家,占比近三成。事业体制1984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家。在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中,全额拨款的公证机构811家,差额拨款220家,自收自支953家。而且,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所制定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那么,造成公证机构行政体制改革难的原因是什么呢?

      对此,张军直面问题,毫不回避地指出三大因素,“首先,是司法行政机关不愿改。因为“管办合一”有巨大的利益在里面。其次,是公证机构不想改。拥有既是公证员,又是行政干部的双重身份,改制之后难以适应压力。说到底是‘既要帽子、又要票子’。再有,就是机构编制政策尚不到位,有的可能想改也难,或者是以上情况兼而有之。

      “我认为,影响改革进程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主观方面思想认识问题是主要原因。公证机构改革,不改不行,改晚了也不行。”,张军感慨道。

      既然,公证机构体制不顺问题是影响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因素。那么,公证机构要怎么改、改成什么样呢?

      对于这个问题,张军认为,要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在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上下功夫。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而,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张军说,“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凡是有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的省份,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分解任务、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

      对于公证工作改革何时到位,张军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9月底前,各地要拿出改革方案,提出积极有力、稳妥推进改革的建议,呈报司法厅。司法厅经研究后汇总意见呈报司法部。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今年底未完成改制任务的省份,司法厅长要向省政府和司法部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张军强调,“只要我们为工作、为事业、为党负责,为民谋利无一己之私,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依法依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地推进解决。

 

2017年底行政体制公证处全部改制

      法制日报哈尔滨7月17日电 记者刘子阳 公证机构改革,不改不行,改晚了也不行。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年底前,行政体制公证处都要改革到位,今年底未完成改制任务的省份,司法厅长要向省政府写出报告,向司法部写出报告,说明原因。

  当前,公证机构体制不顺问题是影响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因素。一些地方公证队伍发展不起来,服务能力跟不上,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证需求,有的地方甚至“一证难求”,归根到底是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不顺、活力不足。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关于公证机构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在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上下功夫。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严格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而,激发、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会议指出,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司法厅(局)责无旁贷。司法厅(局)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实实在在地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要把本省各地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担子压实,这个压力必须层层传导。凡是有行政转事业改革任务的省份,司法厅(局)要确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分解任务、倒排工期、落实责任。

 

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一千四百万件

      法制日报哈尔滨7月17日电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公证机构年办证量近1400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公证具有法定证明力,既能防范和减少风险,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减轻群众负担。公证机构通过国家法律授权的方式获得并行使专属性的法定证明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一份债权文书,如果经过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凭公证文书,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统计数据看,2016年全国公证机构共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84.6万件,出具执行证书4.3万件。2016年,深圳公证处办理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履约率达100%;前海公证处去年共办理559件强制执行公证,其中99.6%的合同都得到了顺利履行。


  会议指出,我国虽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定公证事项,但公证预防纠纷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在日益显现。公证机构办理了大量涉及婚姻、收养、遗嘱、继承、抚养、赡养、监护、劳务、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家庭关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部出台公证执业“五不准”措施
    法制日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刘子阳 司法司法厅
张军: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
深化公证改革创新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人民权益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