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吴爱英出席并讲话

01.07.2014  10:15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司法部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公证工作,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证工作的任务。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对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推进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部署。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张苏军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郝赤勇,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韩亨林,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出席会议。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

  赵大程在讲话中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吴爱英同志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抓住机遇,聚精会神做好公证各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公证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公证服务的敏锐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切实增强公证公信力,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作为公证工作的永恒主题,做到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公证公信观念,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为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公信基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处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自身建设之间的关系,以自身建设新成效促进服务水平提高,实现公证事业全面发展。要切实完善公证制度,推动我国的公证制度朝着更加健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方向发展,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切实加强对公证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公证制度的宣传,为公证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北京、黑龙江、山东、广东、云南、陕西等6个省(市)司法厅(局)分别围绕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管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6个省(市)司法厅(局)作了书面发言。

  中央综治办、中央编办、中共中央台办、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厅(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长,各副省级城市司法局长,各省(区、市)公证协会会长,司法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吴爱英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强调

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并作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依法履行公证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推进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证工作。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证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大力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公证职能作用日益显著。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公证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公证管理规范和公证执业规范进一步健全,公证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公证机构每年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涉外公证事项1000多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实现公民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大力加强公证工作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服务需求的内在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公证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吴爱英对做好新形势下公证工作,推进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部署。

  要依法履行公证工作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要认真办理涉及经济活动的公证事项,紧紧围绕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调整经济结构、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合同协议、招标投标、拍卖、提存等公证业务,规范交易行为,预防经营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要认真办理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证事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积极做好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婚姻、收养、遗嘱、继承等公证业务,完善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办理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公证事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在先的特点和优势,依法、及时、公正地办理涉及土地承包、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等公证业务,认真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项,紧紧围绕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强自由贸易区建设,密切内地(大陆)与港澳台经贸关系等,积极办理对外投资贸易、承揽工程、劳务合作、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公证事务,认真办理学历学位、亲属关系等公证业务,为公民出国(境)学习、就业、探亲等提供公证服务,促进对外交往与交流合作。

  要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要树立正确的公证执业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理念,严格履行法定公证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公证事务。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心全意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坚持把质量作为公证工作生命线,将提高公证质量贯彻到公证执业全过程。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理念,切实维护公证公信、促进社会诚信。要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证服务品质。规范和细化办证程序,制定完善公证受理、审核、出证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完善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办证信息录入、办证流程控制、办证质量监管等在公证信息平台上统一操作、规范运行。要完善公证执业准入、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健全执业准入制度,严把公证员队伍“入口关”。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证执业水平评价机制,实现有效监督。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惩戒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惩处公证违法违纪行为。

  要切实加强公证工作管理。要完善公证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公证协会行业管理、公证机构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系。要科学合理配置公证资源。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继续依法做好公证机构设置、布局调整工作。以满足公证服务需求为导向,完善公证机构设置和公证员配备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公证资源不足地区政策扶持,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机构人员短缺问题。要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收入分配、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证机构依法、规范、高效运行。要加强公证工作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协会建设,不断提高公证管理能力和水平。

  要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大力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加强公证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公证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公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要加强公证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公证行业行风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将公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公证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公证工作,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公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力度。要深入开展公证理论研究,增强公证工作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认真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公证宣传工作,为公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认真办理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证事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积极做好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婚姻、收养、遗嘱、继承等公证业务,完善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办理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公证事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在先的特点和优势,依法、及时、公正地办理涉及土地承包、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等公证业务,认真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项,紧紧围绕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强自由贸易区建设,密切内地(大陆)与港澳台经贸关系等,积极办理对外投资贸易、承揽工程、劳务合作、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公证事务,认真办理学历学位、亲属关系等公证业务,为公民出国(境)学习、就业、探亲等提供公证服务,促进对外交往与交流合作。

  要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要树立正确的公证执业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的理念,严格履行法定公证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公证事务。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心全意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坚持把质量作为公证工作生命线,将提高公证质量贯彻到公证执业全过程。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理念,切实维护公证公信、促进社会诚信。要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证服务品质。规范和细化办证程序,制定完善公证受理、审核、出证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完善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办证信息录入、办证流程控制、办证质量监管等在公证信息平台上统一操作、规范运行。要完善公证执业准入、考核、监督机制。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健全执业准入制度,严把公证员队伍“入口关”。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证执业水平评价机制,实现有效监督。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惩戒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惩处公证违法违纪行为。

  要切实加强公证工作管理。要完善公证工作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公证协会行业管理、公证机构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系。要科学合理配置公证资源。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继续依法做好公证机构设置、布局调整工作。以满足公证服务需求为导向,完善公证机构设置和公证员配备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公证资源不足地区政策扶持,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机构人员短缺问题。要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收入分配、资产管理、年度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证机构依法、规范、高效运行。要加强公证工作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公证协会建设,不断提高公证管理能力和水平。

  要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三严三实”和“五个坚持”的要求,大力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加强公证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公证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推进公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要加强公证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公证行业行风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证工作,将公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公证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公证工作,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公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力度。要深入开展公证理论研究,增强公证工作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认真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公证宣传工作,为公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国每年办理公证超千万件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公证队伍已发展到12700多人,公证机构每年办理公证事项1000多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据介绍,近年来,公证行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扩大服务领域,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事项,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开放作出积极贡献,公证职能作用日益显著。如今,公证工作已经全面介入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各个方面。

六成公证机构改为事业单位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透露,全国现有公证机构3000家,其中已有59.5%的公证机构改制为事业单位。

  据介绍,近年来,公证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公证法,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增强了公证事业发展动力。改革完善公证机构体制,公证机构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完善公证机构设置,公证机构规划布局趋于科学、合理,公证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改革完善公证文书制度,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全面修订定式公证书格式,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完善公证执业制度,开展主办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办证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坚持在过司考者中选公证员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任命公证员,依法有序充实和发展公证员队伍。

  据介绍,近年来,司法部改革完善公证执业准入制度,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任公证员3704人,并通过考核任职方式为433家“无人处”、“一人处”补充了公证员。

  会议提出,要加大对公证资源不足地区政策扶持,通过考试、考核任职、选派公证员驻点执业、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公证行业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解决公证机构人员短缺问题。欠发达地区公证机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仍然不能解决人员短缺的,可以按有关规定通过依法考核任职的方式补充公证员。

我国将建公证员淘汰退出制  
 

      法制日报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司法部将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不合格的公证员,探索淘汰退出机制。

  会议指出,要强化对公证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建立涵盖执业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奖励处罚等方面公证执业监管体系。健全执业准入制度,严把公证员队伍“入口关”。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证考核评价机制,实现有效监督。建立完善公证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制度,定期面向社会或者在公证行业内公布公证违法违规执业信息,形成重质量、讲诚信的公证行业导向,使公证工作进一步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完善执业奖惩机制,健全公证执业惩戒的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细化处罚依据,完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惩处各类公证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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