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启动 看病价格将动态调整

05.01.2016  09:46

  今后,厦门人看病的价格,有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化及医保承受能力动态调整,还将在现行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基础上,实行耗材零加成。

  厦门市政府网昨日公布了《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厦门公立医院改革的“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厦门公立医院改革将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今年下半年至2017年全面推动,2018年-2020年完善提升。

  同级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按照改革“路线图”,今后,厦门将落实医院经营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同时,将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鼓励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使用。

  公立医院的规划布局将进一步优化,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办医,扩大卫生资源总量。新建混合所有制医院纳入社会资本办医范畴,不受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控制,符合条件的享受政府扶持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政策。

  价格将常态化调整

  “看病贵”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今后,厦门人看病价格将动态调整。厦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化及医保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价格常态化调整机制。将加强对调价后价格运行情况的评估,不断完善价格方案。

  具体来说,厦门将分阶段提高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康复治疗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研究较大幅度提高知名专家诊查费和高难度医疗技术的价格,适当提高儿童诊疗项目的价格。

  降低药品耗材费用

  与此同时,厦门公立医院将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直接面向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努力降低药品和耗材、设备价格。

  到2017年,全市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药占比即病人看病的过程中,买药的花费占总花费的比例)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以下。

  推进按病种付费

  公立医院的医保支付方式也将实行改革。厦门将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为辅的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2016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厦门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

  此外,厦门将推广应用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门诊缴费。(记者 蔡樱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