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暂停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18.10.2014 18:10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原标题: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暂停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月9号,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房贷,同时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四项收费。这份《通知》还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而就在这份《通知》印发仅仅两天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就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一份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修改意见,要求暂停职工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这项新政已上报广州市政府,等待最终审定。有媒体指出,这份广州版的公积金新政不仅在贷款次数上与中央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存在冲突,在贷款要求的连续缴费期限、异地互认等方面,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地方制定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为何与三部委的通知冲突?昨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采访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夏卫兵称,放松第二套房贷款标准等政策并不是三部委《通知》的刚性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夏卫兵:我们在开会的时候,他中央的文件已经给到我们了。那他也是讲明,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是保证第二次嘛,你没有资金的时候你怎么保证,是不是?各地的情况不一样。
记者:您觉得还是可以根据各地的情况做一个地方上的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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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