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金:公积金治乱 必须先去掉“监管空壳化”
公积金越来越像一块“唐僧肉”。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元不等。因为监管形同虚设,谁都想分而食之,去年通报的吉林省通化市的公积金案,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车世刚及部分下属居然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高达11亿多元。从已经曝光的案例来看,“小官巨腐”现象,公积金管理系统尤甚。
具体到管理体系,则显得杂乱无章:一者,公积金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却掌管数以亿计的资金,不断亏蚀;二者,采用的是属地监管模式,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账户余额等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留下隐患;三者,中央有关部委、省里对公积金也仅仅局限于政策方面的监督,缺乏效力。有利益时削尖了脑袋往里钻,担责任时就作鸟兽散了,“空头监管”最终让规制损耗殆尽,贪污、挪用、“睡觉”等病势渐沉。
有鉴于此,2012年2月,住建部曾提出力争当年年末将该监管系统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主要是进行监控,以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由此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但由于牵涉巨额利益,各打各的算盘,整个公积金领域的改革推进不畅,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住建部再次将住房公积金全国联网监控列入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这至少已经是连续第三次击鼓传令,已至年中,“监管空壳化”现象仍未有效改观。
从治理经验看,建立一个超脱于利益链条之外的管理机构势在必行。例如得到普遍赞许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行的就是全国统一管理,具体由劳工部下属的中央公积金局来负责。该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董事会成员由劳工部部长提名、在得到总理的同意后任命,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中央公积金局虽然隶属于劳工部,但是,其性质是半官方的独立机构,其他部门不能干预其日常运作。同时,还建立了专门的基金收缴、投资和发放系统,独立于政府财政预算之外,以避免公积金被行政部门挪用或贪污。
当然,保障公积金安全,除了建立国家层面的独立监管体系之外,还应有效吸纳社会监督的阳光。尤其需要回归的常识是,公众不能只有缴存的义务,没有监督的权力。按照物权法规定,公积金所有权属于缴存人,增加他们的话语权理所应当。这需要在信息公布渠道、覆盖面、发布频次等方面进行革新,杜绝“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