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多地放宽提取政策

18.06.2014  09:37

公积金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专家表示“公积金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多地主动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

武汉7月起放宽低收入者公积金提取,其允许月收入低于1900元者可直接提取。全国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再引发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讨论。

事实上,2011年住建部就提出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并提出了时间节点,但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爽约”。与条例修改缓慢相比的是,多地在公积金提取方面逐步放宽,专家分析称这与公积金提取的争议较少有关。

新京报讯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10多年路程。最近几年,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民众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已历时数年,至今仍未完成草案稿。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

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早在2011年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就明确提出,要求在2012年6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但到了2012年6月,这一工作并未完成。随后在2012年年底,住建部再次提出,2013年要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稿,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可又到了2013年底,情况则是再次“爽约”。

2014年,住建部在部署今年系统主要工作时,《条例》的修改被再次列入。不过相比于2012年、2013年两年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此次提出要求则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

据了解,此次修改涉及《条例》的多个方面,除国务院已经批准试点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外,还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完善提取制度”等方面的探讨。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告诉新京报记者,住建部正在研究公积金改革,其已委托了一个机构做公积金改革的课题。约两个月前,该机构召开了一次专家论证会。曾参与研讨会的李实介绍“就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与贷款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讨论。

条例修订缓慢是因为摆不平各种利益关系,很多人是这个制度的受益者。比如一些机关公务员等改善住房的需求不高,但是他们得到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又比较多,当然不同意改变现行的规定。但是如果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又要面临企业负担增加,国家财政负担增加的问题。”李实说。

住建部2011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一些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省份担心通过立法强制公积金缴存扩面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公积金政策研究专家汪利娜则认为,公积金条例修改的难度在于部门利益。她说,很多机构愿意把这笔钱留在账上,因为将其存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利息收入。然而,部门是如何使用增值收益,外界是不清楚的。这里也可能会出现公积金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