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 公积金缴半年可申请贷款

15.11.2014  12:25

    龙岩的市民要购房的话,有福了,公积金缴存半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12日起,龙岩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政策调整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和还贷等内容,出现不少亮点。这是昨日导报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亮点一:简化提取办理手续

    新政规定,职工在龙岩市办理过两次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含两次,不包括保证类贷款),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该情况下,再次购房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建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省内异地买房,可提取龙岩市的公积金,而异地缴存的公积金,目前无法直接贷款。

    在省内异地买房,提取龙岩市的公积金,新政规定“不需提交本人或配偶购建房前,在购建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简化办理手续

    。亮点二:开通按月冲还贷

    12日起,开通“手工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该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逐年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存储资金,并转账至银行还贷账户,按月抵还个人贷款产生的月供。

    该业务,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且申请对象为,在龙岩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满一年,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据了解,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单方或者双方,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

    亮点三:缴存时间减半

    “前12个月在龙岩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才能申请贷款”,新政调整为6个月可以申请贷款,缴存时间减半,利于市民的公积金贷款。

    同时,新政规定,“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办理补缴的,原连续缴存的月数有效”,更加利于市民贷款。

    亮点四:二套房政策的调整

    该规定表示,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二套房政策,过去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家庭的征信记录,已经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家庭,购买的商品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

    据了解,首套贷款政策调整为,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必须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而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都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而征信记录中,有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并规定“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记者 李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