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又来新政!放宽提取条件还能交物业费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啦。拟放宽提取条件,拟明确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提到了公积金可以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等等。一起来看看都放宽了哪些:
放宽提取条件: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即夫妻可同时提取)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低于12%
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可买地方政府债券保值增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 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缩短贷款审批时限为10日
送审稿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的内容太多啦,篇幅有限制。大家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点击“ 阅读原文 ”查看噢。有什么想说的,也可以在文末“ 评论区 ”发表自己的观点。
最后和联播君一起来看看公积金还有哪些用途吧:
来源:新华网、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