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创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检察职能整合模式
25.12.2019 12:0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金喜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福建省公益诉讼检察和生态检察职能整合的模式,在全国属首创。
吴金喜指出,自2015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以来(截至2019年11月),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27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26件,提起诉讼189件。“提起诉讼的案件无一撤诉、无一败诉,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今年4月,福建省检察院将原来分布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整合统一,立足公益诉讼案件以生态环境领域为主的客观现状,以原生态检察处为基础组建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
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方面,吴金喜指出,福建省检察院部署“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及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海域面积873.3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50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390.9万元人民币。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与福州和厦门海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并联合开展走私洋垃圾和进口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海关已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27条,联合挂牌督办3起。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1件,超过办案总数的60%,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矿山2327.7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508.07亩,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265吨;督促相关部门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3万余立方米;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104家。
吴金喜说,将公益诉讼与生态检察职能相融合,有利于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全方位司法保护。(郑江洛)
【责任编辑:洪思颖】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5.12.2019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