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城镇居民“饭量”年减8公斤 油脂类消费量减少

02.09.2016  15:11

  福州晚报9月2日讯(记者 谢充灵)近日福建统计部门发布了《福建统计年鉴-2016》,记者注意到,福建城镇居民去年人均多吃了3.1公斤鲜菜,而农村居民去年的人均鲜菜消费量减少了6.7公斤,水果的消费量却在增加。

  据悉,去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20元左右,比上年增加1300多元,其中在食品和居住两方面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5665元左右和5811元左右,均比上年增加约400元。

  农村居民去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的一半左右,主要消费是食品方面,为3589元。在其他消费支出中,变化较明显的是生活用品及服务的支出有所减少。

  在主要食品消费中,近几年福建城镇居民的粮油类消费量逐年减少,其中粮食类去年人均消费106公斤左右,与前年相比减少近8公斤,主要减少的是谷物的消费量,薯类和豆类的消费量有所增加。油脂类的消费量也逐年减少,去年人均消费了9.19公斤,与前年相比减少了0.15公斤。城镇居民奶和奶制品去年人均消费量为13.49公斤,与前年相比减少了1公斤。

  我省城镇居民其他主要食品的消费量都是逐年增加的,如去年人均消费了84.66公斤鲜菜,比前年增加了3.1公斤。此外,去年肉类人均消费32.24公斤,禽类人均消费9.5公斤,水产品人均消费29.97公斤,蛋类及蛋制品人均消费了8.77公斤。

  我省农村居民去年人均消费157.5公斤粮食;去年人均消费了84.6公斤鲜菜,与前年相比减少了6.7公斤;去年人均消费29.86公斤肉类,同比增加1.82公斤;鲜瓜果去年人均消费25.85公斤,与前年相比增加近4公斤。

  业内人士分析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粮油类的消费量会有所下降,而总体蔬果的消费量逐渐提高,文化娱乐等消费支出也会逐渐提高。商家关注居民不同商品的消费变化,或许能从中发现一些商机,像汽车在农村的市场就在扩大,空调的拥有量也在大幅增加,但彩电的拥有量出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