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开 打车软件管理应保护市场竞争

03.06.2014  10:09

新华社昨日发文称,打车软件管理应当保护市场竞争格局下的发展,而不应仅仅把“有序”当成第一目的。

文中称,《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

盘点近期打车软件的补贴大战,人们不难发现,这首先是一场高科技催生的“产业跨界融合”。IT领域两大巨头借助打车软件公司的市场角力,搅动了各大城市长期沉寂的出租车市场的那潭死水。司机、乘客拿补贴的实惠之外,精准对接出租车与乘客“最后一公里”需求的“出行革命”前景渐露端倪。因此,对打车软件规范的第一要义应当是保护市场竞争格局下的发展,而不是把循规蹈矩的“有序”错当成第一目的。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管理召车方式,不能伤及打车软件自由竞争的核心,不能将市场竞争参与方投入重金积累的核心大数据“充公”,更不能变成旧有垄断链条“招安”、同化市场革新力量,最终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打车软件异化成老大难出租车管理体制盘里的菜。

从技术发展的角度前瞻,出租车行业中期应当作为车联网技术的“马前卒”,力争早日依托大城市车联网技术实现更智能、高效的日常运营,这对缓解打车难和节能减排具有多重意义。

更重要的是,征求和定稿需要全程民主、规范地公开。民意、民智应当得到真正的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尊重,这与保护和扶持市场竞争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