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安副巡视员督导调研南平、泉州、平潭公安机关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图)

21.10.2015  14:44

10月9日至14日,厅副巡视员刘锦安、厅督察总队政委张键忠一行3人赴南平、泉州、平潭等地公安机关,对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南平、泉州、平潭公安局领导及所属建阳、武夷山、永春、南安、平潭公安机关领导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专项办、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查阅了相关工作台帐,抽查了部分刑事警情和刑事案件,并与基层公安机关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

刘锦安副巡视员对三市(区)公安机关专项治理的排查整改、台账建设、抽查复核等工作成效等予以了充分肯定,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推进。要切实按照公安部警务督察局余新民局长等领导来闽调研期间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把专项治理作为推进“四项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督察部门的牵头作用,协调相关警种齐抓共管,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二是要深入开展“回头看”,认真落实整改。要针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省厅集中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再次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动真碰硬,下大力气整改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取得实效。三是要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查细督,把问题进一步找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围绕破解难题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