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河北省公安机关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合作培训班顺利举办(组图)

30.10.2014  18:38







        为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共同提高、协调发展,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决定,发挥部分省级心理训练基地教学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对口培训合作。通过合作培训,为对口省份和本地公安机关培养一批掌握心理服务方法,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心理训练、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人才。10月12日—18日,我省为河北省公安机关顺利举办了一期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训班。10月13日上午,培训班开班式在福建警察学院多功能厅举行,河北省厅教育训练处刘建好副处长、警院培训处张兵处长、厅教育训练处王其龙副处长出席开班式。
      本期培训班由厅教育训练处牵头组织、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承办,河北省公安机关(包括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公安院校和心理培训基地)60名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和政工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共6天,经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协商,最后确定由我省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特聘专家”林榕发等和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5位专家组成教学团队,以《公安系统心理辅导工作的基本思路》、《放松相关技术在心理治疗中的运用》、《心理测量在公安干警心理健康中的应用》、《公安民警的危机干预》和《绘画心理治疗技术》等课程为主线,兼顾专业理论和技能实操,主要围绕心理行为训练技术、心理测评测量技术、心理辅导技术、心理咨询技术、心理危机干预等进行。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还充分体验了我省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精品课程”——心理行为训练(器械)的部分内容,如信任背摔、解手链、高空“悬崖绝壁”等项目。
      厅教育训练处精心筹备组织,积极与授课老师沟通,做到紧密结合警察职业特点和培训主题组织开展教学,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强调体验练习和交流互动,避免照本宣科和“满堂灌”。厅教育训练处还与警院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跟班管理,落实签到、签退等日常管理。河北省公安机关对我省从前期筹备到训中在教学、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逐项落实、保障到位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赏。调查问卷显示,参训学员对培训班课程设计、教学效果等评价为“非常好”的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