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
福州新闻网2月28日讯(记者 邱陵)28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只能说“怎么办”“该去哪儿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公安机关的户政、出入境、交通、治安等业务窗口工作与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存在取号难、排长队等问题。针对这些现象,日前,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的意见》,从规范接待流程、加强教育管理、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宣传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窗口单位面对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等,任何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为办事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政策规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先行受理并报告相关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避免已存在或新发现的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市公安局还提出建立“领导值班巡查”服务机制,由窗口所在单位领导加强对窗口内务环境、民警警容风纪、接待服务规范等的常态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值班领导值日巡查工作机制,监督指导窗口服务工作,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助,针对性解决各类“疑难杂症”。
同时,市公安局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是首接责任人,担负着首接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先行受理,及时移交或者将群众引导至有关承办人员处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当场明确告知,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在落实窗口服务保障方面,市公安局专门提出优化窗口环境建设、配强窗口服务人员、建立咨询引导平台等三项举措。
具体而言,各窗口单位要提供桌、椅、纸张、笔墨、饮水等基本设施,放置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样本;要规范外观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尽力为群众营造一个温馨、舒适、便利的办事环境;窗口单位统一建立AB岗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窗口能够正常运转、服务于民,严禁因窗口工作人员缺位、脱岗问题,导致群众该办的事项被缓办、急办的事项被延误;实行弹性工作制,遇到群众办事高峰时期或时段,要及时采取增设窗口、提前上岗、延时服务等措施,解决群众排长队等候问题;要求工作任务重、群众办事多的窗口单位设置咨询服务台。
此外,市公安局还明确了督察问责机制,通过网上巡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察工作。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