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推出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服务民生,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福建省公安厅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增加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等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涉及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边防管理等多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安业务。省公安厅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0591-87093452。
一、下放(委托)省级行政审批权限
护农狩猎队民用枪支配置审批及其配购、运输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审批,军工产品储存库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的权限下放(委托)到设区市公安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下同);在高速公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工程建设审批权限下放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支队或大队;省内跨设区市的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驶线路审批权限委托给设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权限下放到边防检查站。
【办事指南】
1.申请配置护农狩猎队民用枪支。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省护农狩猎保留猎枪申请表;②乡(镇)政府同意组建护农狩猎队的文件或证明;③狩猎队队员身份证及复印件;④派出所或乡镇政府与狩猎队队员签订的责任状。申报材料齐全的,县级公安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设区市公安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下同)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予以批准的,由设区市公安局开具《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和《枪支(弹药)运输证》。
2.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股份组成、技术人员、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和《福建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三份);②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④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印章检验报告及复印件;⑤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合同书及复印件;⑥主要计算机制章设备清单;⑦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⑧经营场所平面图;⑨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等治安安全制度。申报材料齐全的,设区市公安局应当场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审验,符合条件的由设区市公安局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跨设区市营业场所(含自助银行、银行自助设备)、金库的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新建、改建金融机构在我省所设省级分行(一级分行)直属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下放到设区市公安局,原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权限不变。
申请建设方案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②金融监管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包括异地守库)的批文;③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物、技防设计方案或任务书和相关图纸资料(物防设施平面、结构图;技防设施平面布防图、管线敷设图、系统原理图、监控室布置图;标有含运钞车停靠位置、相邻100米内主要道路、建筑物的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④安全防范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书(证明),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单位提供所属关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⑤主要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⑥房产产权证书复印件、房产购买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含相关的安全条款)。
申请工程验收需提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①工程验收申请报告;②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意见;③安全防范工程正式设计竣工方案、竣工图纸资料(含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试运行报告、隐蔽工程图片和随工验收单);④工程合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概况、主要设备清单、质量的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竣工核算报告等)、系统使用说明书或手册(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⑤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应提供安全技术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⑥金库的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应出具与防范模式变更后相适应的人防安全管理机制。
申报材料齐全的,由负责审批的设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或行政服务中心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验收。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在收到专家组意见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准予施工通知书》、《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申请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生产登记申请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产品技术文件与工艺文件;④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⑤主要生产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⑥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申请材料齐全的,设区市公安局技防办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生产登记批准书。
5.申请军工产品储存库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申请审核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审批表;②系统设计方案及系统功能;③器材平面布防图及防护范围;④系统框图及主要器材配套清单;⑤中心控制室布局及使用操作;⑥管线敷设方案;⑦工程费用概算和建设工期。
申请工程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省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审批表;②试运行报告;③竣工报告;④初验报告;⑤系统检测报告;⑥竣工决算报告;⑦正式设计齐套文件及竣工图纸资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设区市公安局技防办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验收,通过专家论证、验收的(专家组对论证、验收提出整改意见的,还需按要求提出落实整改措施)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6.申请在高速公路上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施工单位取得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施工许可后,持向该部门申请审批材料,向辖区高速交警支队或大队提出申请。高速交警支队或大队接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对交通安全布控方案进行审核,对符合交通安全畅通要求的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交通安全畅通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说明情况。
7.省内跨设区市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驶路线审批。
需进行省内跨设区市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向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时应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运输进口或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出口登记证;②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③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④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申请材料齐全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日对证明文件、驾驶人和押运人、运输车辆、运输时间和路线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及时上报设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经征求相关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高速交警部门意见后一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向运输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委托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时填写《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异地委托受理申请书》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寄送运输目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运输目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运输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代为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8.申请核发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申请人可向船籍港所在地边检站或船舶经常出入境口岸所在地边检站申请。首次申请的,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船舶经营单位申请函;②国家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批准航行港澳批件原件;③船舶营运证;④国籍证书;⑤检验证书;⑥所有权登记证书。属换发的,只需提交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原件和申请函。材料齐全的,边检站当场核发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