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五华山服务区南加油站等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闽商务网市场〔2016〕17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五华山服务区南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五华山服务区北加油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对你们提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通知如下:
一、同意核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五华山服务区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赵守国,经营地址为古田县凤都镇京台高速公路67.45公里南侧,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二、同意核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五华山服务区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赵守国,经营地址为古田县凤都镇京台高速公路67.45公里北侧,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萍,联系电话:0591-87270273。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