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公司开假发票近3000万 290万税费没偷成

30.07.2015  13:11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陈小丹)近日,经市地税稽查局立案调查,发现厦门万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和税法规定,收入不开发票、不入账和开具问题发票79份问题,收取金额达2920.71万元的工程款、材料款未入账,未申报缴纳税款。市地税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费290.59万元,加收滞纳金49.9万元,处罚款256.17万元,合计596.66万元的处理决定。

违法开“阴阳票”露马脚

厦门万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室内外装修、设计、施工及园林景观、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装饰公司。地税稽查人员在对其他公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该装饰设计公司开具的发票存在发票联金额与存根联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且该公司仍在经营中,日常开票量较大、持续时间较长。鉴于该公司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地税稽查部门随即对其立案检查。

在对营业收入进行核实后,稽查人员对该公司的违法手段与情节基本了然于胸,看似“死无对证”的办案链条清晰起来。稽查人员先后对有疑点的数十个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进行查询,通过对该公司资金流向的分析,稽查人员开始追踪该企业的实际受益人,原来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仅作过渡之用,一收到工程款马上就转到其他账户,而这些资金最终流向了原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账户。

弄巧成拙,手法再多难逃被罚

经查实,该公司采取的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手段不但种类多,而且性质恶劣。除了最常见的“取得收入不开票”和“虚构业务”以外,还“购票克隆”,开具“阴阳票”,甚至“废票利用”。这些发票违法行为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关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规定,同时,该公司因开具问题发票而逃避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地税稽查局最终对该公司作出查补税费290.59万元,加收滞纳金49.9万元,处罚款256.17万元,合计596.66万元的处理决定。机关算尽,本想通过在发票上“做手脚”达到偷税的目的,反而被处罚了两百余万元,可谓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