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公司名义签保底消费合同 惠安女子骗43部手机

19.06.2015  13:24

  福建新闻网晋江6月18日电 (庄凌龙  张桦彬)假冒公司名义与通讯公司签订保底消费合同,骗取通讯公司43部手机。18日,惠安女子连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福建晋江警方抓获。

  警方介绍,今年4月24日,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池店镇一通讯公司报警称一名连姓女子冒充池店镇某家具公司名义与其公司签订保底消费合同,骗取43部手机。

  据通讯公司员工小吴介绍,去年3月底,一名自称池店镇某家具公司会计“小杨”的女子来到公司称受公司财务主管委托为公司员工办理保底消费送手机业务。小吴向“小杨”介绍了具体套餐内容后,“小杨”决定办理10部苹果5S手机。

  “我拿了一份合同给她(小杨)让她拿回公司盖公章,她隔天就把盖了公章的合同交给了我”小吴说,“小杨”自称的家具公司,是一家大公司,他没有太过在意,也没想到会遇到欠费的事情。小吴给了“小杨”10部苹果5S手机。

  而后不久后,同年4月份,“小杨”又找小吴办理了15部手机。“前两次办理的那些手机也是欠费,但是‘小杨’说要和公司协商让公司统一支付,他们是大公司我也就没在意。”小吴说,“小杨”又于同年5月份和8月份办理了保底消费送手机,拿走了共计17部苹果5S手机和1部华为P7手机。

  2014年10月份,小吴发现“小杨”办理的保底消费送手机的43部手机全部出现欠费现象,便联系了家具公司的财物主管,却被告知公司未曾在通讯公司办理过保底消费送手机业务,公司里也没有一个叫“小杨”的会计,“小杨”提供的合同印章也并不是家具公司的印章。

  发现自己被骗后,小吴联系了“小杨”,“小杨”才告诉小吴自己真名叫连某,并表示43部手机已被其转卖将分期付款还给通讯公司。“她先还了7万,然后一期要还1万元,但就还了一期就没有下文了”小吴说,从今年3月份开始,连某便没有再还款给通讯公司。今年4月24日,通讯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接报警后,警方经过侦查于6月18日上午在泉州市鲤城区将犯罪嫌疑人连某抓获。

  经审讯,今年30岁惠安女子连某如实交代伪造家具公司印章同通讯公司签定保底消费送手机合同,骗取43部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

  据连某交代,骗取的43部手机被其卖了19万多元,所得的钱部分被其还了信用卡,部分被其挥霍光。而合同上的公司印章即她通过小广告找人刻的。

  目前,连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