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规定 公务用餐以家常菜和通用食品为主

10.10.2014  17:55

  新华网福州10月10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日前,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 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公务用餐浪费,并限定了公务宴请的标准,此类膳食要以家常菜和通用食品为主,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或在接待单位公众食堂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以及香烟和高档酒水等。

  《意见》明确,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的用餐将严格管理,公务用餐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或在接待单位公用食堂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福建省要求,各地要制定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 今后,各地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时要单列公务接待费一项。

  公用食堂也是浪费的源头之一,《意见》要求单位食堂要按照健康、从简的原则提供食品,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多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意见》还要求单位食堂要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实施动态管理,减少食品备量和“库存”。 今后,食堂浪费现象严重的还将被通报。 福建省委省政府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单位食堂用餐工作的指导,并研究建立党政机关食堂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另外,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餐厨废弃物将纳入规范化管理,福建计划到2015年力争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座以上餐厨垃圾处理厂,规范收集、运输、加工餐厨废弃物,严打制售“地沟油”、“病死猪肉”的行为。

  为了做好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福建省监察部门将介入监管。借助税收征管电子系统,深入排查公款吃喝问题,并组织开展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等的暗访,加强对大额餐饮发票的抽查,严肃查处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食品浪费等问题。 在监督排查过程中如有发现餐饮企业将餐费开成非餐费,将大额餐费分割成小额餐费的行为,属于定点饭店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并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记者 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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