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公务卡结算制度推动公务“明白消费”
16.08.2014 23:05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讯 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纪委获悉,今年7月,福州市仓山区出台《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68家财政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公务消费、审核报销、金融支付进行全封闭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推动公务消费规范化、透明化。
其中,仓山区根据个人公务卡、单位公务卡的不同用途,分别明确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11个项目的结算范围和限额。规定凡是“三公经费”等,必须实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使用现金结算必须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
同时,在入账前对“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及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进行人工审核,在报销前对“交易日期、名称、消费金额等信息与入账凭证是否对应一致”通过公务卡系统复核,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由个人负责还款。
此外,该区财政局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其实时监控,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不定期查询、监督,确保公务消费总量控制、规范透明。
(东南快报记者 吴静)
【责任编辑:黄新锦】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16.08.201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