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拟再建22个公共停车场 预估可新增停车位7087个
厦门市今年拟推动建设22个公共停车场项目,以缓解停车难。昨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育生在向常委会作报告时说,2015年,按规划将推动各区生成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计22个,停车泊位预估7087个,已在按计划上报市政府形成年度建设计划。
新建停车场缓解停车难
厦门市政府在提交给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透露一组数据,当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20万辆(汽车保有量约82万辆),但汽车保有量仍以每月近万辆剧增,而全市停车泊位总数约21万个,平均每辆汽车拥有0.25个泊位,如果参照每辆汽车1.4个泊位的国际标准还相差较大。
报告中透露,2012年至今,厦门已建在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共计11个,车位总计约5976个,相继利用15宗储备用地向社会提供临时公共停车位约2100个。
面对依旧紧张的停车位,刘育生在报告中透露,今年,厦门按规定还将推动生成22个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现在已经按照计划上报市政府形成年度建设计划。
根据报告,拟推动建设的22个公共停车场项目,岛内岛外各占一半,全市六区都有分布。这些停车场项目包含了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停车楼等多种类型。这些停车场项目一旦建成,预计将为市民提供7087个停车位。
此外,目前还有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库、蔡塘小学地下停车场这三个停车场项目已经启动,分别处于在建或前期工作等状态。这三个停车场项目将总共提供2180个停车位。
吸引社会力量建公共停车场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自2014年4月开始实施,至今已经满一年了。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条例》第十条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不低于一车位的标准进行配建”,但是保障房项目还是按照不高于每户0.5车位的标准执行,业主一住进保障房就面临停车难;《条例》提出多元化投资建设,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但还无法吸引民间资本。
就此,检查组也提出了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岛内部分老旧小区及岛外各区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关注,因地制宜地利用闲置地块或地下空间,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
检查组的报告还提出建议,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宅按照一户不低于一车位的标准进行配建,对确有需求的部分区域,结合周边交通条件,还可再适度提高配建停车标准。
不仅如此,检查组还建议,可尝试多渠道保障停车场建设用地供给,允许企事业单位等业主利用红线范围内的空地、厂房和仓库等自有用地,改建成为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同时,市、区政府要加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财政投入,出台更为优惠、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资金补助和奖励措施,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实现投资多元化。
道路停车位将实行电子现金收费
在市政府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透露,厦门市将制定停车收费管理和价格标准,统一全市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场经营和停车行为。
同时,报告还透露,目前厦门岛内正在进行道路停车管理平台的布网和非现金受理机具布点工作,并争取在下个月对思明、湖里区所有道路收费停车泊位实行电子现金收费管理。
在停车费的结算方面,厦门还将推行多卡支付。全市的电子通停车费支付系统将推行银行卡和e通卡、夏商卡、吉象卡、翼支付等电子现金支付方式。
不仅如此,厦门市正在拓展停车信息系统功能,该系统功能涵盖道路停车管理、错时停车信息交换、非现金支付、手机APP等。
据悉,当前,厦门已经基本完成了停车场信息共享平台的部署,这个平台将实现各停车场数据直传至市信息中心“政务云”,可以帮助市民在最短的时间内找个停车位。
就此,检查组建议,要运用“云服务”等数字信息化技术,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方式实时查询周边停车位状况;进一步推动错时停车,有效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实现停车资源共享;推广停车场智能改造,方便业主管理和群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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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7家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至今已有一年,昨日,这部法规的执法检查报告被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津在作报告时透露,厦门市政府按照条例建立全市统一的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已收录厦门32万多家商事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和上万条信用信息,对每一家商事主体形成独立的信用信息档案。
陈津在报告中说,截至今年3月31日,已有15917家商事主体因无法联系住所、未按期公示2013年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陈津说,商事制度改革至少带动厦门社会就业人数增加27.67万人,同比增长76.8%,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凸显。
两大规划提交审议描绘美丽厦门生态蓝图
昨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还有《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4-2030年)(草案)》、《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草案)》。
厦门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杰介绍,这两份规划已于4月14日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两份规划的规划远期均为2030年。
《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4年-2030年)(草案)》共10章,拟定生态空间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与生态文化3大类23项指标。他透露,目前厦门共有7项指标尚未达标或无现状值,将力争到2020年达到全部指标要求。
而《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2014年-2030年)(草案)》则规划指标共五大类25项,包括生态安全格局指标,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资源利用指标和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等。规划指标设置着重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的提高,以及重点生态建设指标的巩固和提高。此外,这份规划提出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大气环境保护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环境保护能力监管建设工程等六大类共47项重点项目。所有重点项目将在规划中期(2020年)基本完成。(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文 陈巧思 吴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