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公众投诉机关效能问题 经查实最高奖500元

28.04.2015  13:23

  公众可通过来人、信函、电话、互联网、传真等方式,向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各级机关投诉机关效能问题。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投诉人可获得100-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昨日,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机关效能投诉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并透露此消息。

  《办法》明确,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调查属实并给予效能问责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有关机关应当对投诉人予以奖励,对被投诉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惩处。

  若公众想提出投诉,可通过来人、信函、电话、互联网、传真等方式,向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或各级机关投诉机关效能问题。

  此外,《办法》对投诉人的奖励还进行了不同档次执行: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有关机关通报批评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的,给予3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通报批评的,给予200元人民币奖金;投诉的机关效能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给予机关工作人员诫勉教育的,给予100元人民币奖金。

  (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