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要做文明的代言人
9月2日,湖北宜昌火车站,一名女艺人将易燃压缩气罐带进候车室,面对民警警告仍大喊大闹。民警对其采取强制传唤,她反叫嚣“你完了”,审讯时还让民警给她袜子,称“5000块的鞋承担不了我的脚”。该事件女主角是芒果TV签约的女艺人刘露,目前已通过微博发布了道歉声明。
无独有偶,因为不文明出行而辱骂工作人员的事件早有先例。前阵子曾轶可也因为不遵守安检规定,在机场辱骂工作人员并将公众人员的证件照曝光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结局是被官媒点名批评,然后在微博上道歉。
新闻中的刘露错在哪呢?一是知法违法。在工作人员告知防晒喷雾是违禁品后仍然强行要带防晒喷雾进站。二是言行举止不文明。无论是对工作人员还是民警,刘露采取的行为都是吵闹和言语辱骂。很难想象,一位已经成年的公众人物竟能有如此幼稚的行为举止。
笔者认为,公众人物这一身份并不是享受特权的通行证,而是一个警示牌,提醒艺人要随时注意言行举止,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形象,传递正能量。如果只是把明星光环当中一种特权,恐怕最后不仅没享受到特权,反而会像新闻中的刘露一样,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一个不文明的行为可能会酿成大错。试想看,要是工作人员纵容刘露将防晒喷雾带进了地铁,最后引发了爆炸事件,就会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因为一个小小的不文明的举动而逝去。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亦是如此,或许当时抢方向盘的人只是图自己一时之便,想要早点下车,可是最后却导致自己和全车其他乘客的死亡,如果时光倒流,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安全的乘车环境要求我们要文明出行。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寻常百姓,都要将文明落实到行动上,遵纪守法,不图一时之利,不贪一时之便。
正如《人民日报》说的:“过边检不是走红毯,法治面前没有明星通道。”公众场合不是秀场,企图博眼球而无视规则的行为只会自毁前途。作为公众人物,更要严格约束自己,切实担起社会责任,做好文明的代言人、正能量的传播者。(涵江区文明办 陈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