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急刹车致女乘客突发心脏病 司机主动送医

10.06.2016  09:34

  海峡网6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余少林)前日,长乐一位公交司机送突发心脏病的女乘客就医的事件,在微信圈中流转。事件究竟如何?昨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公交车司机和女乘客,结果女乘客表示,自己发病是因为公交车急刹车。

  事发于前日上午11时37分左右,车牌为闽AZ1961的3路公交车上。司机王师傅提供的视频显示,当时他的车速约20公里/时,在长乐闽运车站十字路口准备转弯时,突然驶来一辆车。王师傅见状踩了刹车,然后又继续驾车开往闽运车站。此时,一位坐在前排左侧座位的女乘客,发现对面坐的一名女子情况不对劲,于是坐到女子身边询问。

  “身子倚靠在座椅上,双手按着胸,呼吸急促。”王师傅说,女乘客帮女子服下救心丸后,他立即前往市医院。他还联系了病人家属,并用身上仅有的20元钱帮忙办理了就诊卡。

  突发心脏病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59岁。前日上午11时许,她乘坐上湖往闽运车站方向的3路公交车。大概在交通局附近,公交车突然急刹车,紧接着,她感觉到胸口一阵剧痛。

  “我患有甲亢性心脏病。”陈女士说,当时感觉自己心脏病复发,十分难受,此时,坐在对面的一名女子上前给她服下了救心丸。由于无法说话,她拍着公交车驾驶座后面的挡板,示意司机将车开往医院。

  陈女士认为是因为司机的急刹车,导致她突发心脏病。她住院花了5000多元,病情仍需进一步观察,但至今也未见公交公司相关人员给说法。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刘剑飞律师:从客运公司与乘客双方的运输合同关系来看,客运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但法律规定了两个免责条款,一个是乘客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另一个是乘客自身的健康原因。从侵权责任上讲,侵权责任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刹车造成心脏病发作是一种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从两种法律关系来看,病者可能得不到赔偿。不过,病人可与客运公司沟通,客运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可适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