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电视“艳舞”岂能一撤了之

03.07.2014  19:44

  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昆明23路观光公交车上的车载移动电视在播放香艳舞蹈,惹得车上乘客议论纷纷,特别是带孩子的乘客认为,在孩子面前播放如此这般香艳的舞蹈实为不妥。对此,昆明公交公司回应称,确实发现有23路观光公交车载电视在播放身穿比基尼的女子在跳舞的视频,但这是车辆出厂时的自带节目,并非市民所言的“艳舞”。目前,考虑到乘客的感受,这些节目已经被撤掉。(7月1日《春城晚报》)

  公交车上播放的是不是“艳舞”,公司当然说了不算。如此热辣,成人面红耳热,肯定属于“少儿不宜”。哪怕是“自带”的,公司至少有责任把好播放关,什么能播,什么该掐,应该做到心中有数。送达乘客是目的,让乘客身心愉快更是责任。撤掉自然是明智之举,但撤掉之后,该如何弥补,才是真问题。

  城市公交作为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外地游客了解一座城市的重要窗口。每一辆公交车,都是城市的一张名片。名片好丑,直接给人好恶的观感。明乎此理,于是不少城市都在为公交车硬件改进升级。乘客坐得舒服了,可是常常并不舒心,比如在车厢内大吃零食的有之,趿拉鞋的膀爷有之,甚至为争抢座位而大打出手的不文明行为还时有所闻,这些自然有乘客自身素质原因,但公交车忽视内部软环境建设,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艳舞”一撤了之,或者改播一些过时节目,都是一种“懒惰”,是缺乏服务意识的表现。何为服务意识?就是要有真心、真情、真诚,想为乘客想,做为乘客做,多些人性化。比如几年前的济南,将《论语》贴进公交,还有些地方,甚至在车厢里摆放图书、急救药等,点点滴滴,留给人的是一种弥漫心头的温馨。车有“”人则有“”,有感动才有行动,一个人的文明和素养,就是在各种因素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形成的。无论是乘客要求的播放即时新闻或者本地宣传片,至少远离了“艳舞”边缘,符合大多数的欣赏认知和审美习惯,且是举手之劳,为什么不能好好发挥公交车的宣传教育功能?大局观念呢?社会责任感呢?(晴川)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