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楷模”发布仪式举行

15.10.2017  11:01

  14日,由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八闽楷模”发布仪式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决定授予刘龙清同志和黄秀泉同志“八闽楷模”荣誉称号。这是我省首次将“八闽楷模”发布厅搬进高校,让楷模走进大学生中间,与年轻人分享他们的故事和人生感悟,进一步活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刘龙清,男,中共党员,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他坚守司法底线和职业良知,以过硬作风和精湛技术,察微析疑,防冤纠错,20年来司法鉴定无差错,成为群众信赖的“真相转述者”。黄秀泉,男,中共党员,三明沙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31年来他始终坚守农业科研第一线开展水稻繁育试验,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坚韧不屈,忘我工作,为我国水稻新品种审定推广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布现场,楷模与大学生就事业观、责任感等内容展开互动交流。(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