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扎实开展“推进‘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有礼的师大人”主题活动
活动从3月底开展以来,学校通过营造浓厚氛围、召开现场会议、选取试点单位、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细化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等多措并举,促进“八不”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师生文明素质在活动中不断提升,“八不”行为规范已成为师生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3月29日,我校举行了“八不”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推进会,拉开学校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主题活动的序幕。学校先后在仓山校区17号楼和旗山校区桃苑12-13号楼试点探索学生宿舍楼的垃圾分类不落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文学院于5月份入选福州市垃圾分类试点单位,成为全市13个试点单位之一。
为浓厚“八不”行为规范氛围,在校园显要位置新增设30面“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牌;在新老校区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宣传墙;在校内电瓶车设置16面“八不”行为规范车体公益广告横幅;在校内主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八不”行为规范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为推动“八不”活动落地生根,学校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把推行“八不”行为规范融入日常,充分利用党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形式,把活动引向深入。化学与化工学院利用专业优势将“垃圾分类处理”作为主题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立项申报;物理与能源学院积极承办第四届“三节”宣传月活动,深化节能行动;校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福州地铁文明乘车秩序引导;文明办与后勤服务集团开展“2017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校文明督导队开展“垃圾不落地、节俭用餐”等“八不”行为规范日常督导活动等,活动成效明显。
下一阶段,学校将全面推动仓山校区“垃圾分类不落地”的工作,旗山校区9月份全体新生宿舍楼启动“垃圾下楼不落地”工作;开展“校园不文明现象”随手拍活动;开展“我与诚信”征文和毕业生“个人求职不掺水”签名活动等。着力推动“八不”行为规范督查督导,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纳入文明学院、文明处室、文明班级考评体系,确保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常态长效。
(文明办 马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