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践行“八不”行为规范主题实践活动在鲤城启动

02.12.2016  18:37

    

  与会领导与8位道德典型代表合影 

  为响应省文明委在全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倡导自觉文明出行,泉州市践行“八不”行为规范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11月30日下午在鲤城举行。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冀平,泉州市委文明委秘书长、文明办主任林炯泉,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黄天凯,各主协办单位领导,鲤城区各级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好少年代表,各街道宣委,区直各级文明单位、区创建文明行业主管部门代表,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代表以及辖区学生和市民群众代表近300人参加仪式。

   

  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冀平,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天凯为鲤城区志愿服务驿站揭牌 

  启动仪式上,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冀平,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黄天凯为鲤城区志愿服务驿站揭牌。该驿站选址建设于市区繁华交通路口——百源路交通岗亭东侧,作为泉州市志愿服务驿站之一,同时入选“福建省第一批50家‘志愿服务驿站’示范点”。

    

  泉州市委文明办主任林炯泉依次为市民行为规范劝导宣传志愿服务队授旗 

  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冀平宣布泉州市践行“八不”行为规范主题实践活动正式启动。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文明委副主任黄天凯作表态发言,倡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参与打造公共生活好言行城市为契机,从细节抓起,共同践行“八不”行为规范,争做文明公民。

    

  8名道德典型代表依次向在场市民发出倡议 

  活动现场,8队来自不同行业的志愿者,各由1名道德典型为代表组成“八不”行为规范劝导宣传志愿服务队,泉州市委文明办主任林炯泉依次为市民行为规范劝导宣传志愿服务队授旗。8支队伍各有1名代表登台倡议,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八不”行为规范。鲤城交警大队职工、泉州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吕优生倡议:安全出行不违规,共同维护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海滨街道新门社区环卫工、鲤城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黄雪梅倡议:垃圾分类不落地,共同建设天青水蓝的美好家园;鲤中街道清正社区老人协会会长、福建省敬业奉献身边好人杨银河倡议:节俭用餐不浪费,共同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金龙街道金峰社区书记、鲤城区助人为乐模范林克新倡议:红白喜事不奢办,共同弘扬文明朴实新风尚;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教师、福建省见义勇为身边好人陈黎艳倡议:言谈举止不粗俗,做文明守礼泉州人;市立成小学学生、鲤城区好少年彭嘉玲倡议:文明上网不低俗,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行动……

  启动仪式后,由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还上路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志愿者们在第二中心小学、九一路文化宫、泉州酒店外中山中路、濠沟墘海滨街道办事处和涂门街麦当劳等主要交通路口协助引导公共秩序,及时劝阻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宣传文明礼仪,增强市民遵守交通秩序的自觉性,以实际行动将文明出行的理念传达给市民朋友。

  据悉,鲤城区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摆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一并纳入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评选标准内容,在启动仪式前,还举行了倡导“八不”行为规范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由区创建文明行业主管部门、部分社会志愿服务团队代表为现场群众开展“八不”行为规范宣传倡议并提供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引导公民增强文明意识。同时,中共鲤城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今年12月确定为鲤城区“市民行为规范劝导志愿服务月”,全面开展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泉州市鲤城区委文明办林春红)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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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