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在县乡两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0.06.2020  10:10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县、乡两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3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

   编制公开目录

   鼓励先行先试

  《通知》要求,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26个试点领域的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部门印发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7月15日前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基层政府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级政府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鼓励先行先试,《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晋江市、福安市率先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为全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

   搭建平台完善机制

   让政务公开更高效

  《通知》提出,要建好平台,让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县级政府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县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通知》强调,要完善机制,让政务公开更加高效。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基层政府要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基层政府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加大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并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马上就办推进政务公开

   让办事服务更加便利

  《通知》强调,要坚持公开透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办事服务更加便利。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为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以“闽政通”带动全省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通知》要求,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级各部门加强监督评估,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将实时跟踪落实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估验收。(记者 严顺龙)

【责任编辑:曾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