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商局五举措全面推进“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

16.06.2017  01:36

  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原则。二是进一步明确前置审批部门、后置审批部门、工商部门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中的分工职责,并从申请人角度对从事前置审批或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经营活动的办照手续进行了细化解读。三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市审改办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严格依法履职。四是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列入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并明确了未履行归集公示职责的责任追究。五是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落实“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总局再次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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