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启动环保“三合一”督察 重点督察五个方面

26.06.2018  09:51

  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即日起至8月底,福建省环保督察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直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三合一”督察,即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督察。

  本次督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依据,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资料调阅、座谈问询等方式,聚焦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会商分析,确保整改成效。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推进不力、整改进度严重滞后、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将移送问责。

  根据部署,本次督察要求做严、做实、做深、做细相关工作,不搞“一刀切”,不干预企业和当地的正常经营活动,真正整改到位,经得起各方检验,让群众满意。(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