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平潭实践

27.12.2021  13:30

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以及“两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

五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简称“平潭法院”)在实验区党工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指引,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口,真诚接受人大监督、真心服务代表履职,让人民群众更有公平正义获得感。

开门监督、真诚欢迎、真心接受,平潭法院执行工作屡创佳绩。五年间,共执结案件2078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7.21亿元,比上五年分别上升了460%和987%。平潭法院还在全国首创“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被国务院向全国复制推广;开展“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获评2020年福建自贸区第17批创新举措;率先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

借力破冰

同心攻克难题

买了十多年的房子,今天终于拿到证了,真是太不容易了!”2020年4月底,拿到房产证的锦绣花苑小区业主吴阿姨终于舒了一口气。此前,锦绣花苑小区因违建无法通过验收,导致300多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前,业主们拿着判决书挤满了法院信访大厅,要求法院主持公道。

这起案件被福建高院列入当年的“十大执行案件”。“这起系列纠纷案件能快速得到妥善处置,还得归功于法院与人大、政协联合推出的‘三公开两监督’执行工作新模式。”平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佘坚告诉记者。

三公开两监督”,即执行节点公开、执行流程公开、执行结果公开,代表委员监督和当事人监督。佘坚介绍,锦绣花苑等小区的土地证始终无法办理,是历史遗留问题,群众积怨深。为促进群众理解执行工作,平潭法院在积极解决“办证”问题的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旁听合议、联动调解、参与接访等方式全流程跟案监督。

跟案过程中,代表、委员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推进法院与平潭行政服务中心、执法应急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并深入一线斡旋调解,化解业主怨气,促成案涉小区与案涉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代表委员通常都有着牢固的群众基础,通过发挥优势,主动参与到案件的接访、调解中,为促进案件顺利执行助力,很有意义。”平潭县人大法制委主任郑振强表示。

借力破冰,携手前行,成功的实践成为良好的开端。2020年5月,平潭法院举行“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启动仪式,与当地人大、政协签署了《关于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执行工作模式,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跟案助力

增添工作底气

在一起收缴涉黑恶犯罪罚金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林某的情况让跟案的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惋惜不已:案发时林某还不满18周岁,父母早年离婚,父亲是吸毒人员,母亲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孩子。

林某尚在监狱服刑,名下无可执行财产,移送执行的卷宗里也没有其亲属的联系方式。薛代表与执行干警一同来到林某的户籍地,向当地村委会要到了林某母亲的电话。

罚金不多,若不缴清,即使孩子出来了依然还是失信人员!”执行干警试图说服林某母亲代其儿子缴纳罚金,但其母亲情绪激动,对代缴罚金十分抵触。好在薛代表具有丰富的基层调解工作经验,她一边用平潭方言耐心地向林某母亲释法明理,一边尝试着修复缺失的亲情关系。最终,林某母亲答应代缴罚金,案件不到两周就执行完毕。

这是“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中的案件之一。活动开展以来,平潭法院选取了社会影响广、群众关注高、重大敏感的涉民生、涉企业、涉公职人员、涉信访、涉房产等五类案件100件,邀请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名,以“一人一案”模式对文书送达、财产查控、房产拍卖等23个执行节点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见证并参与。

以前都是通过听取汇报或交流座谈的方式来了解执行工作,现在直接参与到具体案件的执行中,看到了执行法官的付出与努力,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与不易。”薛玉凤告诉记者。

法院审理的大部分案件得以自动履行,但进入申请执行阶段的部分案件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查无可执行财产,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成为不被群众理解的顽疾。代表委员跟案监督,不仅为执行工作赋能加分,还为执行工作增添底气。”平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佘坚说。

一年多来,代表委员共见证执行近300次,参与调解案件63件,协助执行到位金额达到2000余万元。

建言献策

热心推动创新

平潭法院执行局与代表委员之间的良性互动由来已久。2017年以来,在全国法院接续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阶段,平潭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全面推动解决执行难题,连续5年专项听取和审议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等主题开展执行专题调研,形成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书面报告,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为解决执行难注入智力支撑和攻坚动力。

五年来,平潭法院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代表见证执行活动,针对执行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和代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反馈、限期办理、对账销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心为民,激励创新。针对代表提出的异地财产处置时间长、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平潭法院在实践中创新“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申请人可基本实现“零成本”“零佣金”,且大幅度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财产的变现效率,在减负、减耗、减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11月,平潭法院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全省率先推行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着眼化解不动产处置的“三难七堵”问题,将挂网拍卖流程、税费缴纳期限由45日缩短至5日,群众购买法拍房可全流程在线确认、贷款、缴税、过户,实现涉案财产处置提档增速。

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代表委员鼓与呼,是在司法公开民主中彰显司法公平正义的智慧之镜,是将案件执行难转变为司法执行力的力量之源。”平潭法院林忠明院长如是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