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
3月3日,省司法厅在福州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王敏夫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分管领导和业务处(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王敏夫副厅长指出,去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在厅党委的领导下,以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措施落实,积极开拓创新,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取得新的成效。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3185名,在矫25376名,当年重新犯罪率仅为0.09%,社区矫正工作跻身全国前列。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福建政法专刊先后4次刊载介绍我省工作经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
2016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要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要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协同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制定对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的处理意见、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工作规定。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二要全力落实维稳责任。协调综治等部门,探索将社区服刑人员逐步纳入网格化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个案开展追查,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机制。继续将五类社区服刑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建立起专人专档,分类管理。三要切实提高矫正质量。按照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入矫教育。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并举。加大信息化科技手段在工作中的应用,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人员定位、声纹识别、轨迹跟踪,逐步推广电子手(脚)环等信息技术应用。四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健全社工管理、培养、聘用、晋职晋级配套制度,优化社会工作者配备。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五要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出台《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联合财政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加了解、支持、参与社矫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此外,还要抓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合12个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救助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