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巡回审判

06.01.2016  17:33
  一、创建背景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改进巡回审判方式,有利于增强群众意识,增进群众感情,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就地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当地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活动,起到以案释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

  该庭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的指导,在省级优秀法庭的评比和复核工作中,专门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情况列为评分项目,并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以巡回审判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两篇文章”“三项司法”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大多数人民法庭都在辖区内各个乡镇至少设立一个巡回办案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理活动,其中绝大多数法庭的巡回审判案件比例超过当年度受理案件总数的10%。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大多设置固定或移动的宣传栏,公开必要的规章制度,印发便民联系卡,免费提供便民诉讼指导小册子等,达到宣传法制、利于监督、方便联系、指导诉讼的目的。

  创新巡回审判方式。平和坂仔法庭根据该县系中国蜜柚之乡的特点,主动成立“平安果园巡回法庭”,制定十八条措施,经常开展送法进果园入农户活动,为果农提供特色司法服务。长乐漳港法庭将巡回审判所需要的办案设施装置于订做的铁皮箱内,称为“巡回审判箱”,方便巡回审判时携带。永安西洋法庭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办案模式,实行“法制宣传、巡回办案、法律服务、综合治理”四项工作下基层,将服务窗口前移至辖区各乡镇,法庭的女法官们克服困难,利用以西洋法庭为核心、乡镇固定巡回审判点为主干、农村巡回办案点为支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三年来共深入农村巡回办案600多件。罗源飞竹、漳浦佛昙法庭在辖区乡、镇和畲族群众聚居地设立巡回办案点,并在巡回办案点公布法庭驻点办案时间和办公电话,在农忙时间还选择午间或夜间开庭审理;平潭敖东法庭针对海岛乡镇群众诉讼不便的情况,在海岛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推出“鱼排法庭”、“海上调解船”等制度。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巡回审判案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网络”的联动作用,主动争取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委员会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村居委会干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南靖土楼法庭主动阵地前移,靠前服务,在土楼设立固定联系点,公布服务电话,聘请9名土楼楼长为特邀调解员;宁化湖村法庭针对农忙时节农民白天无暇参加诉讼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辟了“灯光法庭”,利用晚上时间,深入村部、农户家中开庭审理调解案件,该庭通过“灯光法庭”形式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撤率高达95%。

  不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各地人民法庭在征询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在当地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具有教育意义和示范意义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债务、人损及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通过巡回审判倡导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促进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的形成。南安官桥法庭审理一起赔偿款分割纠纷案件,考虑到该案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专程到当地镇政府所在地开庭审理,并邀请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及部分镇、村干部群众近200人旁听,中央电视台《法治视界》栏目还进行了专题报道。

  此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主要成效

  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院文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窗口作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晋江法院探索创新“车载巡回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建设服务性党组织最佳案例”。

  图一:新罗法院“车载法庭”到乡村巡回办案

  图二:仙游法院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力度,通过“巡回法庭”“夜间法庭”等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纠纷,不误农时,方便群众。图为2010年8月9日,枫亭法庭开展海边巡回法庭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