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司法公信建设
08.01.2016 10:21
本文来源: 法院
一、司法便民立公信
“大家快来看,巡回法庭今天在村头调解李老汉与张某的乡里纠纷案件。只要一个电话,巡回法庭法官就能来,真是太方便了。”这是去年10月18日,泰宁法院巡回法庭法官到偏远乡村就地开庭办案的一个场景。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提高司法工作的亲和力?福建法院通过深入调研,采取完善诉讼服务窗口、便民诉讼网络,推进巡回审判、小额诉讼、网上立案、驻点服务等方法,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如今,全方位覆盖、全流程配套、多点位协同、信息化支撑的司法便民利民体系正在建立。
永泰法院的金梅法官调解室,就是生动一例。该调解室充分发挥男法官刚毅、女法官柔情、调解员睿智、陪审员亲民的优势,广泛参与诉前调解、妇女维权、普法宣传、利民惠农等活动,有力实现调解工作的广覆盖、早介入、深化解。截至目前,该调解室参与调解案件或促成撤诉934件,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帮扶活动25场。
马尾法院成立全省首家驻物联网产业协会法官服务站,为辖区物联网产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诉前调解等服务,开启了司法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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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建法院把“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办案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既要会说“法言法语”,也要会讲“本地话”,与群众“对话不短路,沟通无障碍”。
二、创新执行促公信
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这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为此,福建法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破解“执行难”,使得司法公信看得见、摸得着。
推进执行曝光机制建设,让失信者无处藏身。通过公布“老赖”的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数额、住址等信息,加大对“老赖”们的社会舆论压力,敦促他们积极主动还债。近日,一个“老赖”来到新罗区法院,主动将欠申请执行人的本息18万余元一次性全部付清。她说:“把钱还清了,不用再担惊受怕了。”据统计,目前,在省法院政务网和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公布的我省失信被执行人达5470名。
突出抓好“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现实中,债务人玩“人间蒸发”、耍“财产变脸”的花样较多,探索一套使“老赖”无路可遁的方法是当务之急。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网机制应运而生。该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法院执行局和公安、国土、工商、金融机构等所有协助单位部门的现有资源整合起来,是一套完善的法院案件查控平台系统。目前,福建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第一阶段银行存款信息的网络查询建设已经基本完成。省法院与21家金融机构合作,共查询案件68018件,冻结金额4.24亿元,扣划2.79亿元。
三、作风建设保公信
在福建高院网上督察办公室,工作人员轻轻点击鼠标,在2个小时内就能对全省所有科技法庭开庭是否准时、仪表仪容是否端庄、庭审纪律是否严谨、安保工作是否到位等16个方面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分类截屏保存。
司法作风建设关乎人心向背。福建高院坚持把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率。通过持续开展“两访”、“四下”、“六进”和司法“走转改”活动,完善联系群众、挂钩基层、带案下访、困难帮扶等群众工作机制,力求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高院立说立行,出台《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30条措施》,从畅通诉讼渠道、规范司法礼仪、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公正高效四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省委领导先后对此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司法透明度是决定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因素。继1月3日全省法院全面开通了官方微博之后,1月14日,福建高院在省两会期间率先在全国高院开通运行了官方微信。同时,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仅2013年全省321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就达81459件,陪审率95.90%,同比上升13.48个百分点。
作风转变气象新。一系列的举措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图:省人大代表林建平向马新岚院长赠送锦旗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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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