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

31.10.2014  20:1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把我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10月31日下午,我厅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组织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魏克良从五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 要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 二是 要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 要认真细化各级职责分工,切实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履好职尽好责; 四是 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确保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实效; 五是 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跟踪问效,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魏厅长还就当前水利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 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 二要 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三要 坚持依法全面履职; 四要 着力抓好当前工作。

会上,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张宝华围绕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这个主题,从充分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当前落实监督责任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等三个方面,对我省水利系统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还组织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党组织与厅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与水利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丘汀萌主持。

 

              厅直属机关党委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