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莆田城厢区召开

11.12.2014  19:10

 

 

 

福建检察网12月11日讯(胡晓楠)12月8日至9日,第六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莆田市城厢区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李明蓉、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方权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慰星博士以及全省各地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和作者代表共50多人参加年会。此次年会全省共征集论文197篇,经过匿名评审及重复率检测,52篇优秀论文入选年会汇编并受到表彰。

莆田市检察院于南生检察长、中共城厢区区委书记林桦出席开幕式并做专题致辞。本届年会以“检察工作机制研究”为主题,分别围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办案责任制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和“检察管理制度改革”四个专题展开充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从检察体制、检察属性、职业尊荣和资源供等四个方面做了解读了理论视角下司法改革的若干问题,对检察干警如何顺应法治形势、规范检察权运行、加强体制和机制建设、提高职业素养进行了充分的解读和积极的启迪。

闭幕式上,华侨大学陈慰星副教授作点评年会综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李明蓉做了总结讲话,她充分肯定近年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显著进步和丰硕成果,并对城厢区检察院近年的理论研究成绩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赞赏,对理论研究工作严谨性、实证水平不高、定量定性研究结合不够等不足进行了客观分析。她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的组织领导、加强系统思维理念、加强成果转化,特别要加强对检察改革中热点难点的研究和探索,充分发挥并彰显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工作的思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