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26.03.2015  09:56

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思路

福建省林业厅

 

一、2014年工作总结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目标,突出抓好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保持了林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省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深化林业改革取得突破。 全省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超过1.1亿亩、参保率超过90%,居全国首位;18个市、县已成立或筹备成立林权收储中心,新增林权证抵押贷款27.5亿元、比增31.5%,累计129.7亿元,居全国第二位;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335个、累计2280家。

(二)造林任务超额完成。 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163.9万亩、占总任务130万亩的126%。特别是按照省政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部署,持续推进 “四绿”工程建设,完成造林68.8万亩、占任务的105.8%。

(三)森林科学经营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全省完成森林抚育983万亩、封山育林1044万亩(其中新封面积203.6万亩),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180多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持续推进森林分类经营改革,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永安、顺昌、永泰等地完成了近1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

(四)产业发展促农增收明显。 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3家、累计22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件、累计31件;现有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176家。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71亿元、比增10%,完成了省政府下达2014年林业一产增加值增长5.5%的目标。

(五)森林灾害防控富有成效。 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30起,受害森林面积1.72万亩,发生率1.46次/十万公顷,受害率0.13‰,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46.8万亩,防治323.4万亩,防治率达93.2%,成灾率控制在0.97‰,无公害防治率达9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全面完成国家局下达的指标,顺利通过了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 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试点各1个,建成自然保护区86处(其中:国家级14处、省级19处)、森林公园178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个、省级127个)。《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也即将出台。全省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万起、侦破涉林刑事案件1379起,调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327起,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七) 主动服务加快发展大局。 梳理规范省级林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179项,省级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由13项精简为11项。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投入首次突破40亿元。争取国家林业局同意我省漳州市及永安、尤溪、晋江、德化等县(市)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试点单位通过补充林地,在定额外获批林地2.24万亩,同时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4.78万亩,全省审核占用征收林地14.4万亩(为近几年新高),占计划内限额指标7.93万亩的181%,有效保障了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使用林地。

(八)队伍及作风建设得到强化。 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厅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7.4%,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和惩治涉林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和“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进一步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全省林业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以“三保两推进”(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为福建加快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主动作为,服务保障好全省发展大局。 一方面,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继续做好用林用地服务保障,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做好全程跟踪服务,科学安排林地定额指标,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加强生态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三沿一环”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强制性保护,划定好生态红线,维护生物多样性,巩固我省生态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条件。

(二)真抓实干,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 65.95% 以上目标的实现。 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做到“三个必造”(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烧迹地、林业有害生物采伐迹地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的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补充进来),努力增加森林面积。2015年计划植树造林150万亩,比去年增加20万亩。不断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研究推进航空护林站建设,启动实施重点生态区位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御工程,划定并严守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兴林富民,保持民生林业较快发展势头。 重点要继续抓好林下经济、现代农业(竹业、油茶、花卉)项目实施,加大设施林业投入,继续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重点林业专业园区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扶持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力争201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增长8%以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林农持续增收作出新的努力。

(四)依法治林,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现代化。 重点加快推进《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林业法制体系。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完善林业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林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五)解放思想,持续推进深化林改攻坚克难。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是推进联户证细分和林权收储机构建设,促进林业资源资本化和经营规模化。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优化公益林布局,建立生态林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启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在解决好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推进林业的其他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