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广大农业机械购置者的一封信

22.07.2015  12:14
广大农业机械购置者:   我省自2006年开始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截止目前,中央、省级财政共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亿元,受益农户近60万户,涵盖了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全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07年的18.3%提高到2014年的41.6%。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全省农机装备总量的快速增长,拉动了本省农机企业的发展,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装备和技术支撑,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近期,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一、补贴对象全覆盖,补贴主体更加公平、公正。2015年起,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牧渔民、城镇居民、返乡大学生、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都可享受。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覆盖。2015年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1大类29个小类56个品目,基本涵盖了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等我省粮食生产和特色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的主要农业机械。   三、加大对水稻生产薄弱环节机具的补贴力度。对购置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种子处理设备、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省级补贴资金给予不超过20%的累加补贴。对购置75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 18马力以上自走式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马铃薯、花生、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的,省级补贴资金给予不超过 10%的累加补贴。   四、购机者申请补贴应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本人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银行一卡通(折)和经销企业提供的 “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如需提供其它资料,应以当地公布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准)   五、机具补贴标准。补贴产品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2015年起,所有申请补贴对象享受统一的累加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可在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的补贴政策栏目中( http://www.fjam.gov.cn )查看《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或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查询。   六、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模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提交经审核无误的上个月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结算函;财政部门负责资料合规性审核,并于当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购机者银行卡(折)(或生产经营组织资金账户)上。广大购机者谨防电话诈骗。   七、省、市、县三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和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等已在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的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广大农业机械购置者如在购买过程中需要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或质量投诉的,可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或投诉。购机者在补贴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纠纷或出现质量问题的,也可直接向当地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广大农业机械购置者、使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91-87566707   省级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0591-87511623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6月     pdf版本: 致全省广大农业机械购置者的一封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