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广泛组织开展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28.07.2014  12:39
  概    要 

关于广泛组织开展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省各行业体协,有关单位:

今年是省运会年,8月8日是第六个“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好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对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享受体育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2014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动员和引导各级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更好地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为“健康福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原则

就近就便   因地制宜   简朴务实   公益惠民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宣传口号

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为主题,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都是健身日”理念,营造“全民健身,共享全运”的舆论氛围。宣传口号为“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五、活动时间

8月8日”为全国也是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节”等有效形式,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六、活动内容

(一)国家体育总局将于8月8日上午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举办主题活动暨“谁是球王”第三季(足球)启动仪式。“谁是球王”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海选赛将于2014年8月8日至10月下旬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个指定城市举行。

(二)我省福州、厦门被指定为海选赛城市,请福州、厦门要高度重视“谁是球王”海选赛城市活动,参照总局于2014年8月8日主会场活动的模式启动该活动,精心组织、积极参与,要通过举办该活动扩大足球运动的基础,营造良好的足球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足球、参与足??足球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的作用。

(三)福建省体育局、福州市体育局将于8月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旧校区体育馆举办省、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暨海峡两岸全民健身展示系列活动。

(四)各地、各行业、各单位重点围绕今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大球特别是以群众性足球活动为重点的系列活动,并积极参与“谁是球王”活动,与体育总局举办的主题活动形成联动和呼应。

(五)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举办好“全民健身日”活动:

1、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围绕“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共享省运”的氛围。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各类新闻媒体和热心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

2、鼓励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要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徒步、骑自行车等低碳方式出行上下班,并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体操等便于参加的健身活动。

3、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广泛组织“体育下乡”、基层农民运动会等活动;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此外,在少数民族地区要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重视残疾人健身需求,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康复项目;因地制宜,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4、结合落实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的通知》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大力倡导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广大群众开放,

并将开放措施提前在媒体进行公示,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参加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国民体质监测车和监测站点开展体质测试以及其他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并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健身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告。

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院校老师、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健身体验活动。

6、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报道本地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和全年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宣传口号及活动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结合“全民健身促健康、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和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收集和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

(二)要突出活动的创新性、参与性和科学性,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求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要按照大群体工作格局的有关要求,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调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要切实加强对举办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八、有关事项

为便于统一宣传,扩大影响,形成集中浓厚的宣传氛围。请各地、各单位于7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体育局群体处汇总后报国家体育总局。

联系人:福建省体育局群体处  黄丽芬

电话(传真):0591—88017880

QQ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