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
近日,漳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华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田继绚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分管法制领导、法制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局纪委、督察支队、办公室、指挥情报中心、政治部、警保处,交管、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安、法制、出入境、边防支队领导共4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制支队支队长李红主持。
会上,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齐全明宣读了2015年度漳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执法办案能手、十佳法制民警和执法质量优秀案件表扬通报。吴勇副局长总结回顾2015年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执法形势和存在问题,对今年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提出六个方面要求:一是要以建立类案证据册制度等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二是要以落实派驻法制员制度为着力点,提升执法监督实效;三是要以执法办案积分制为突破点,探索建立执法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四是要以强化执法制度执行为落脚点,抓好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的落实;五是要以执法培训为支撑点,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六是要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公安信访工作。最后,黄华安局长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清醒认识,形成共识。要对漳州公安执法质量在全省的位置、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在全市的位置以及每个警种执法质量在全省警种的位置有清醒认识,对全市公安机关当前执法中的问题特别是执法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对我们公安执法的满意度要有清醒认识;同时在四个方面形成共识: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要带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国策;要强力抓好公安执法;抓法制就是抓业务、抓队伍、抓形象、抓民心;不重视法制工作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要痛下决心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二是善抓重点,形成亮点。要以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机制为核心,在厘清职责、执法质量考评、法制员队伍建设、证据标准、涉案财物管理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等六个方面下功夫,以此作为提升全市公安执法质量、执法能力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逐项研究、细化和抓落实。三是挖掘活力,形成合力。要运用责任杠杆,制定责任清单、打造责任链条、健全责任体系,以此引导推动形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氛围和合力;运用考评杠杆,根据新的执法情况和要求不断调整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法制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部门定期研究,动态进行表彰奖励问责;要运用导向杠杆,在表彰奖励和选人用人上形成有执法资格优于无执法资格、高等级执法资格优于低等级执法资格、长期任职法制员的优于其它有资格的导向,法制部门要帮助、支持、培训、鼓励民警参加考试,严格考试纪律,营造全警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