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

11.07.2015  11:44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
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
吴爱英出席并主持会议

      法制日报北京7月10日讯 记者孙春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并主持会议。会上,吴爱英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分别作了讲话。

        吴爱英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社区矫正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及时向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要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尽快将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传达到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落实好会议的各项任务,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加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郝赤勇在讲话中总结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狠抓教育管理这个中心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在矫正小组建设上狠下功夫。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监管、教育矫正、执法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要狠抓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上狠下功夫。要狠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上狠下功夫。要狠抓经费和物质保障,探索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教育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

        景汉朝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参与社区矫正的经验,充分发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适用刑法、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精神,把好判处非监禁刑和办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关口;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执法统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宣传功能,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最大限度地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能力和工作水平。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如林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在裁决和交付执行环节下功夫,着力解决漏管问题。在教育管理环节下功夫,着力解决脱漏管问题。在变更执行环节下功夫,着力加强对收监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惩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力度。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以今年高检院在全国部署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向日常检察转移,形成日常检察为主、专项检察为辅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协调沟通,正确处理检察监督与支持配合的关系。既要依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问题,又要支持有关机关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黄明在讲话中指出,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前的法制教育,把监所管理过程变成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过程。要紧密结合创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辖区实有人口管理范围,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的动态化、信息化水平。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扬担当精神,与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地抓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到北京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北京市司法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公安局、云南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6个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出席会议。中政委、中央编办、中央改革办、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分管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社区矫正局(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长、社区矫正局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我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新成就

      法制网记者 周斌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2.9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169.6万余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近74万人。将这么多服刑人员放在社区进行矫正,如何保证他们不重新危害社会,乃至学会一技之长,回馈社会,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7月9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去年两高两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推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

        丰富教育管理内容

        山东曲阜是孔子故里、儒家文化发祥地。两千多年来,儒家文化中“无讼”、“和为贵”等理念在中国社会影响深远。山东省创新教育矫正形式,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儒家文化、沂蒙红色文化等山东地域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矫正文化,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潜移默化、滋润心灵的教育作用。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犯罪的原因很多,最直接的往往是罪犯心理出现了问题。为此,湖南省把心理矫治作为提升教育管理质量的突破口,通过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心理矫治服务,招录、聘用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工作人员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力量。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过程中,更好地了解、掌握他们的心理状态,适时调整监管、教育、帮扶措施,有效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

        近一年来,各地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形式,丰富教育管理内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2014年全国各地共组织开展集中教育460.1万人次、心理健康教育58.6万人次。各地共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22.9万人次,指导就业就学27.9万人次,协调落实承包田36.8万人次,有力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坚持国家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法宝。浙江省坚持以群众工作引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党支部、村(居)民小组等作用,因地制宜建立矫正小组,完善志愿者招募机制,组建“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队伍。目前,浙江全省有社会志愿者4.7万余名,其中“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2500余名。

        江苏省培育扶持了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能够承接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如“扬州珍艾”、“昆山邦和”、“太仓光辉”等社会工作事务所;动员组织“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担任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青少年、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等开展“6+1”模式结对帮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致力于建设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升教育矫正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全省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2251个,与在矫社区服刑人员配比高于1:15,还配套了准入、管理、培养、评聘、晋职晋级等制度。着力培育挖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其中福州市鼓楼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刘倩文去年被评选为“2014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

        在各地的共同推动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已经成为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5月,全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达8.1万余人,社会志愿者68万余人。

        加强场所设施建设

        一年来,各地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等场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使调查评估、矫正接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监控管理等主要执法和管理事项集中在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形成了社区矫正集中执法和管理的新模式,有效提升了教育管理质量。

        北京市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中心,对全市新接收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同时,在全市16个区县全部建成由区县财政全额保障的社区矫正中心,在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帮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职能,承担了社区服刑人员分类集中教育和解矫前集中教育。

        安徽省按照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场所设施、统一功能规划、统一面积要求,统一规章制度“五个统一”标准和规范组织评估、规范接收建档、规范集中宣告、规范教育培训、规范考核奖惩、规范检查指导“六个规范”要求,在所有县(市、区)建设社区矫正中心,构建起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和管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中心整合社区矫正资源、协调调度监督管理、落实教育帮扶措施的作用。

        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已累计建立县(区)社区矫正中心1131个,现有社区服务基地23917个,教育基地8875个,就业基地8034个。

    法制网北京7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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