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全国率先实现船舶“一单四报”和船舶数据共享

20.10.2016  00:35




9月27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事边检对接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我省“单一窗口”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主要口岸管理单位系统顺利实现对接,在率先实现“单一窗口”货物报检“双模式”申报和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的基础上,再次率先实现了全省船舶信息的共享和边检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该项业务的实施,使我省船舶进出境平均时间由36个小时分别减少至2.5个小时和1个小时。


我省“单一窗口”对海事边检对接项目以及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系统的顺利实施,是我省在推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方面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在多个方面实现了创新性突破:


一、率先实现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功能


按原来流程,船舶出入境申报时,企业需按顺序向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四个部门提交船舶申报单,并分别进行现场查验。材料齐备,审批顺利的情况下,一般船舶代理业务员也要花上半天以上的时间,慢的情况要两天。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单四报”功能上线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四个部门可共享企业申报信息,交换各自的审批结果,在执法监管层面实现了互认和互助;同时,“单一窗口”将船舶监管执法非必要的作业实现了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的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从而打造了更加高效的口岸通关模式。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省“单一窗口”向对应的口岸管理查验单位提交申报单及相关随附数据,减少了船舶代理业务员往来奔波,极大方便了企业。


二、率先实现与海事系统以“总线方式”进行对接


省“单一窗口”在福建海事对接过程中,结合海事系统全国大集中的特点,创造性的采取“总线”方式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使“单一窗口”与海事系统对接更加稳定和高效。


    三、率先实现船舶数据交换共享


    省“单一窗口”通过与海事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全省船舶和所有进出福建港口船舶数据的交换共享,既方便了企业在省“单一窗口”一口查询,也方便了口岸管理相关单位的审批监管和统一反馈,极大的提高了船舶进出口岸的通关效率。


    四、率先实现边检信息二维码扫描传输


针对省“单一窗口”与边检系统对接传输文件相对较小的现状,创造性地采取二维码扫描的方式取代传统的“光盘摆渡”方式进行数据传输,使传输通道更加便捷、快速、准确。


五、率先实现省“单一窗口”边检网上办证服务


省“单一窗口”率先开通了边检网上办证服务,包括口岸限定区域申请、登轮许可证申请、搭靠外轮证申请、随船工作证申请、台湾船员登陆证申请、“一证通”申请、临时登陆许可证申请等,实现了一站式办证,极大的方便企业办理边检相关业务。同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边检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至省“单一窗口”,将监管重点放在后期稽核,切实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积极推动船舶进出口岸“一单四报”项目的推广和部署。一方面,充分发挥我省“单一窗口”联合工作组的作用,与驻闽口岸管理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联系,争取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根据企业和口岸管理单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提升企业的操作体验,切实发挥省“单一窗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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