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借力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气象法颁布十五周年

05.12.2014  03:33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借力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气象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

气象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气象活动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气象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此,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气象法》,树立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环境。

此外,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电视、LED等渠道,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气象灾害应急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等观念,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人人保护气象,爱护气象,共同维护气象事业,也让气象工作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漳浦县气象局  蔡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