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19.01.2015  13:01

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发出《关于切实促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普遍设立企业劳动关系信息员,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行为时,第一时间内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上级工会报告。

        同时,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中心、“12315”职工维权热线和工会帮扶中心的作用;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个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法律手段为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对因工资被拖欠而出现暂时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及时给予必要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