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动态〗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召开
4月13日至14日,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浙江召开。会议总结了去年和“十二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绩经验,分析“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交流各地经验做法,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邱小平指出,2015年各地人社部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基础保障继续加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超额完成预定目标,调解仲裁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
邱小平指出,“十二五”时期调解仲裁工作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健全制度,调解仲裁法律政策逐步完善。二是强基固本,调解仲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去年底,全国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0%以上;全国共建立仲裁院2919家,总体建院率达到91.1%,比“十一五”末期的946家增加了208%。三是示范引领,调解工作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四是改革创新,仲裁制度优势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国各地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756.6万件,是“十一五”时期264.6万件的2.9倍,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
邱小平强调,做好“十三五”时期调解仲裁工作,要进一步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调解仲裁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任务,推动健全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在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机制,加大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
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份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属部分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浙江、北京、深圳等8个地区作了经验介绍,并展示了浙江省“双爱”活动开展成果。(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