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法院活动圆满成功

25.10.2016  18:13
  10月1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法院工作总结座谈会在漳州召开。来自吉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市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座谈。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表示,这次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之行是生态之行、海丝之行、法治之行,也是福建法院接受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宝贵机遇。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和福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关心下,这次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法院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宝贵机会。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言献策、集思广益、传经送宝,对进一步做好福建法院工作有着极大的鼓舞鞭策和激励推动作用。福建法院将对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梳理研究、吸纳转化,整改落实,补齐提升,进一步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马新岚要求,福建法院要以这次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公正为民司法,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上新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不断推向前进。要牢牢抓住我省“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任务,紧抓“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加大对福建发展特色优势的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保障和推进新福建建设。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继续下力解决代表关注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难题,切实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谷文昌、邹碧华精神和詹红荔、黄志丽先进事迹,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把每一件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到实处,拓展代表沟通联络平台,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紧紧依靠代表监督支持,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悉,10月10日至10月14日,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来自7个省市区的24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深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泉州、龙岩、漳州市等地法院视察,通过实地考察、观看演示、观摩庭审、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考察了解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以及福建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为民、基层基础和服务大局、生态司法、涉台司法等全面工作情况,对福建法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法院。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联络渠道,丰富联络内容,积极为人大代表广泛参与、有效监督和更好地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