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漳州南靖生态文明建设

17.10.2014  20:09


福建检察网10月17日讯(叶忠贤 黄钟炀)10月16日,高检院组织9名全国人大代表到漳州南靖县视察指导南靖县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高检院办公厅副主任赵扬,部分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福建省检察院邬勇雷副检察长,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漳州市院检察长洪清及检察日报社记者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全省首例补植复绿案件复绿情况、检察机关服务土楼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和云水谣景区生态建设情况,并在现场专题听取该院在服务土楼景区整治提升、创新生态修复办案工作机制的有关做法。各位人大代表对该院创新生态修复办案工作机制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该院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举措多,成效明显。

据悉,该院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办案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到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类案,实现了既惩罚犯罪又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推行补植复绿机制,针对失火等破坏深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运用补植令共督促林业失火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补植林木3000多亩。推行抚育管理机制,针对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运用抚育令共督促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抚育公益林120多亩。推行环境修复机制,针对非法采矿导致山体滑坡、植被破坏、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刑事犯罪案件,运用修复令共督促非法采矿破坏的山体林地40多亩,恢复青山原貌。